学者之声

范进学:宪法精神应当成为我国的主流价值观

期次:第1409期       查看:60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范进学在“学者笔谈”专栏中发表观点,认为宪法精神应当成为主流价值观,整合信念,重拾信心,形成宪法秩序,走向现代化。他认为宪法精神就是保权与限权精神,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体现民主、共和、宽容、平等、自由、法治和人权精神。他还强调了人权精神的重要性。





  【编者按】“学者笔谈”栏目在新闻网推出后,获得了全校师生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上海交大报》特开辟专栏,将有关专家学者在“学者笔谈”中的精彩论点呈现给大家,展示他们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观点和见解、思路和做法及理论和实践,因篇幅有限,不能呈现笔谈全文,惟愿能以小见大、以少见多、以一斑见全豹,让大家感知学校的学术氛围,领悟科学精神,激荡人文情怀,全面提升交大学术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精彩论点
■宪法精神应当成为我国的主流价值观,并以此为基石,整合人们的信念,重拾人们的信心,逐步形成宪法秩序,妥当完成社会制度的转型,最终走向现代化的道路。
■从人类历史经验及教训考察,作为人类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一言以蔽之,宪法精神就是保权与限权精神,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限制国家政府一切公权力滥用,体现民主、共和、宽容、平等、自由、法治和人权精神。
■人权、权利、自由都是最美好的字眼,也是人们奋斗的目标,它凝结着人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精神。这种宪法精神就是人权精神。人权精神是宪法法律的灵魂。
学者小传
范进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山东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与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比较法学、权利哲学、宪法解释与法学方法论,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9部,合著3部。承担的课题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司法部项目、上海市社科基金项目、上海市社会科学联合会项目以及上海交通大学文科特色创新项目资助、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等。